保险公司的变更的主要是由 1、保险公司法人名称的变更 2、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 3、保险公司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的变更 4、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的调整 5、保险公司的合并 6、保险公司章程的修改 7、出资人或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的变更 8、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此外,更换董事长、总经理的,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任职资格。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是用于清偿债务外,其他不得动用。 提取保证金,存入金融监督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在清算是具有一定的清偿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