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移民法管轄僑民或訪問者進入塞舌爾 護照要求 進入塞舌爾要求持有有效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 簽證要求 進入塞舌爾不需要簽證。具體參閱以下各許可證。 訪問許可證 訪問許可證簽發給來到塞舌爾度假,休閑,商務,探親訪友的人。但 (a) 不是一個被禁止的僑民 (b) 不是一個依附者許可證持有者,或是有報酬的工作許可證持有者。 (c) 持有在訪問期間有效的返程或下一程的機票。 (d) 已經確定了食宿安排 (e) 逗留期間有足夠的資金 訪問許可證首次有效訪問時間最長一個月。延長一次最長三個月。能夠連續延長, 但每次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逗留時間最多為12個月。 訪問許可證前三個月免費簽發。 之后每延長一次三個月或不到三個月收取200盧比。訪問許可證的延長也參照上述(a) 到 (e)款要求。 有報酬的工作許可證 有報酬的工作許可證允許持有者在塞舌爾工作并取得報酬。他可能是雇主或自雇者。 有報酬的工作許可證申請應在本人準備開始工作前至少10周遞交,在獲得有報酬的工作許可證之前,本人不準進入塞舌爾從事雇傭勞動。 申請表由尋求獲得許可證的人或由潛在的雇主來完成。申請的手續費為為600盧比。所要求的許可證的全部有效期,每個月或不足一個月的都按1500盧比收費,連同申請表一起繳上。 在考查許可證申請時,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a) 潛在雇員的品質,信譽,健康狀況。和許可證上同意的其他相關的任何家庭成員的品質,信譽,健康狀況。 (b) 將被雇傭者的專業或技術資格證書 (c) 其服務的實用性已在塞舌爾存在。 (d) 保護當地的利益 (e) 申請人/潛在的雇員可能帶給塞舌爾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或由于其出現而得到提高。 居住許可證 居住許可證發給以下個人— (a) 不是一個被禁止的僑民 (b) 有家庭或同塞舌爾家庭有關系。 (c) 對塞舌爾經濟,社會,文化生活已經或將作出貢獻。 居住許可證持有人--- (a) 應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每12個月至少有5天住在塞舌爾。 (b) 假如許可證持有人住在塞舌爾超過一個月(在任何一年內),那么,他/她在塞舌爾銀行內應有存款, 或向移民局局長提供不少于20,000盧比的銀行擔保,并允許移民局局長提取存款或支配銀行擔保以便滿足政府在此期間內有關照料,照顧和維護而發生的支出以及許可證持有人極其所依附人離開塞舌爾的費用。 (c) 假如許可證持有人在塞舌爾居住超過一個月(在任何一年內),那么在許可證簽發后每一周年的14天后,要提供資料以便使移民局局長相信許可證持有人已經通過塞舌爾中央銀行帶入塞舌爾并為自己使用的外滙折合當地貨幣不少于 100,000盧比。 (d) 本條(b)和(c)不適用于當移民局局長相信許可證持有人或是許可證持有人同一家庭的另外一個人在塞舌爾有足夠的投資以支付(c)節的款項或者是(d)節或(c)下的款項,假如情況如此的話。 (e) 在居住許可證期限內,持有人應當尋找機會,以便為塞舌爾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作出貢獻。 (f) 許可證持有人不享有塞舌爾的免費醫療服務,或不享有塞舌爾1987年社會保障法或其他類似法律規定的任何社會保障福利。 居住許可證持有人不允許在塞舌爾工作賺錢。 居住許可證將不再有效,假如持有人— (a) 違反了許可證的條款 (b) 觸犯了移民法 (c) 被遣送出塞舌爾 持有人未成年子女可以在許可證上背書。需交納115美圓的申請費用。居住許可證費,主申請人為4,385美圓, 同時申請的配偶為2,200美圓。居住許可證上的每個未成年子女的背書費用為115美圓。 依附者許可證 依附人員許可證發給塞舌爾公民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但不是— (a) 被禁止的移民 (b) 居住許可證持有人或有收益的工作許可證的持有人。 申請由塞舌爾公民的配偶提出,假如有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須是塞舌爾公民。依附者許可證費為100盧比。依附者許可證不允許持有人工作賺錢。 假如持有人希望這樣做,那么需申請有收益的工作許可證。 許可證將不再有效,假如持有人— (a) 從許可證簽發日開始12個月內沒有進入塞舌爾 或任何時候連續不在塞舌爾超過12個月的。 (b) 違反許可證條款 (c) 觸犯移民法 (d) 遣送出塞舌爾 學生許可證 學生許可證簽發給希望在塞舌爾求學的并且能證明---- (a) 將被一個批準的教育機構錄取為學生 (b) 有足夠的資金滿足其在塞舌爾居住期間發生的費用。 遞交申請時交納申請費500盧比。許可證費為1000盧比,有效期為整個學習期。學生許可證不允許持有人在塞舌爾工作賺錢。 申請表 不同的許可證相關的申請表在移民局可以獲得。 地址:塞舌爾馬埃島,維多利亞城,獨立大廈。430號信箱 所有來信寫明移民局董事長收。 傳真號:248-225035 郵件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