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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告(范本)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21 11:17:56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告

××××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决定于×年×月×日在×地召开本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题:

1.听取审议公司筹备情况及首期发行股票的报告;

2.通过公司章程;

3.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5.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作价进行审核;

6.对公司是否设立作出决议。

二、注意事项

1.股东会凭股款收据及身份证出席会议,如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他人与会并行使股东权利,委托人与会时须出具委托人之股款收据、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股东可在办公时间凭股款收据和身份证前来公司索取会议文件。

3.查询电话(略)

特此通知,敬希垂注。

××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 谨此

创立大会的职权与议题。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并完成相应议题。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发起人的报告通常要涉及以下设立事项:公司章程;股东名簿;已发行股份的总额;以现金以外的财产抵缴股款者及其姓名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格或估价的标准;应归公司负担的设立费用以及发起人应得报酬和特别利益的数额、发行特别服者,其各类总额及每股金额。

(2)通过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活动准则,由于创立大会是股东大会的前身,在创立阶段享有股东大会职权,因而应当由它予以通过。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创立时依法应当由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而在以后的换届中,就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4)选举监事会成员。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由两种监事组成,一种是由公司职工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另一种是股东代表监事。在创立公司时,股东代表监事由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在以后换届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进行审核。

(7)作出设立或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5.创立大会的议事和表决。创立大会是由全体认股人组成的,所以,各个认股人都有权出席创立大会。但由于种种主观或客观原因,有的认股人有可能不出席创立大会。这时,有代表股份总额的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即可举行创立大会。但如果出席认股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达不到股份总数的1/2,则创立大会不得举行。

创立大会召开以后,应该依法完成会议的各项议题。首先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然后审核公司的设立费用,审核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等。

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选出以后,应在创立大会上公布,并由创立大会筹委会指定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人,分别召集和主持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第一次会议,以便选出董事会正副董事长以及监事会的召集人。召集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方法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召集方法相似,这里不再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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