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Copyright © 2014-2021 上海誉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cstle.com.cn 版权所有 闸北总部:上海闸北区长安路1138号华东大厦14楼 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地铁1、3、4号线3号口)电话:021-63531239 宝山分部:上海宝山区共和新路4995号万达广场3号楼2011-2012室 电话:021-66395991 021-66395992 闵行分部:上海市闵行区碧秀路104号 电话:021-33500654 021-3429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