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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还有没有优惠了?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4:03:22

个人转让住房符合以下两种情形的,纳税人仍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一是纳税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方面的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第二条第六款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夫妻双方)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鼓励纳税人改善居住条件,在个人换购住房方面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住房后12个月内按市场价格又购房的纳税人或按市场价格先购买住房12个月内又出售原住房的纳税人,

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即个人出售住房后12个月内购买住房的,其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已售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已售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已售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部分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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