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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有关流程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4:14:46

大家知道上海市奉贤区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园区,有着优势性的注册公司优惠政策,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奉贤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奉贤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具备的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奉贤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办事程序:

1、提供变更申请材料;

2、办理变更换证;

3、公告。


奉贤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文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原最高决策机构决议;

4、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6、亲笔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审计报告;

8、变更后的章程(一式三份);

9、章程核准表(一式三份)。


奉贤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办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十八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奉贤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办理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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