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将其在企业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内资企业、经济组织或中国公民; 2、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外方也可转让部分股权。转让后,外方所持股份应低于总股本25%。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经外经贸部门批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步:涉及名称变更的,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 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参看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第三步: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上市公司须报市政府和证监会审批)(上市公司须报市政府和证监会审批);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