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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的种类及相关操作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4:17:56

       企业变更包括很多种的变更形式,比如: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在国外开办企业或增设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办的企业应当申请开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企业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登记主管机关在核准企业法人减少注册资金的申请时,应重新审核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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