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需要哪些资料
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个人所得税(personincomtax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意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方法》通知》
操持机构:各区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操持地址、电话:各区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联系表
操持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操持时限:
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或上传《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个人基础信息。但同时报送有困难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原因,扣缴义务人应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解缴代扣税款。并最迟在扣缴税款的次月底前报送。
操持顺序:
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数据电文申报
收费规范及依据:不收费
操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方法〉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