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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指定(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28 9:18:18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公司或变更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 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 项”空格处D,并应在D项中选择"变更"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变更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变更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 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

做到第68页;

(2) 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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